為進一步優化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市委、市政府高位推進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建立優化招投標營商環境領導小組,市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發力,著重推進制度規范化、提高服務質量、提升招投標便利度、減輕交易成本、強化行政監管能力等方面發力,力促招投標交易市場規范健康發展。
一、推動制度標準規則統一
一是完善招投標行為規則。對25份招投標領域制度規則開展清理,加強招標文件備案審查,統一市縣兩級備案要求,統籌推進招標文件備案線上審核;印發5份招投標工作的指引性文件,涵蓋文件審查、行政監管、制度管理、投訴處理、行業秩序管理等方面,初步規范我市招投標主體行為規則體系。二是完善招投標交易規則。各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制定本行業各類型電子招標文件標準范本;印發《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交易操作規程(試行)》,消除電子化交易的盲點、斷點、堵點,為全市招投標電子化交易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完善招投標監管規則;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招標投標領域雙隨機抽查工作的函》,全市各級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加強招投標“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力度;制定公布《湛江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投訴渠道公示》,明確異議與投訴處理的主體職責,完善投訴舉報機制;推進線索征集,市發展改革局先后兩次主動發布線索征集公告,及時匯總整理有效線索,按照職責分工及時轉交有關部門調查、核實,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二、全面推進全流程電子化
一是全面拓寬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覆蓋面。湛江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于2023年10月完成升級改造,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全領域全流程電子化覆蓋率達100%,在省內較先實現“招標文件線上編制、招標人線上確認、行政監督部門線上備案、合同線上編制、合同線上簽章、合同履約管理”等六大功能,所有交易環節全流程線上操作、全流程信息留痕,有效提高招投標服務效能。自2023年10月以來,我市近600宗招標項目在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全流程通過電子化交易,切實減少交易成本。二是大力推進不見面遠程開標及遠程異地評標。全面推進全流程不見面招投標,進場交易項目均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不見面遠程開標率達100%;借助信息化技術手段,打破空間地域限制,積極推進遠程異地評標工作,已開展跨省、跨市遠程異地評標項目34宗。三是推進CA數字證書跨區城兼容互認,已完成省內外地市跨區域兼容互認。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依托廣東省粵企簽移動數字證書,已實現交易系統登錄、投標文件加解密等環節的CA數字證書全省所有地市的跨區域互認;并與內蒙古滿洲里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現CA數字證書跨區城兼容互認。
三、逐步提升招標投標便利度
一是優化招標審核流程,《湛江市優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實施方案(試行)》明確指出,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在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部分項目招標備案的前置審批材料進行最大程度的減免,對取得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審批核準意見的項目,在滿足技術條件、確認投標人資質等級和確定項目概算造價的情況下,實行招標條件承諾制,允許招標人在提交承擔招標失敗等風險的書面承諾后,先行開展招標活動,縮短工程建設單位開工前期準備時間。二是建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招標計劃通過“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發布,相關信息與“粵公平”等平臺實時共享,便于市場主體提前獲取招標信息,使投標準備工作更充分。自我市實施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以來,各類招標項目如無特殊情況的,均提前發布招標計劃。三是推行招標合同線上簽訂,自我市發布《關于推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合同線上簽訂和變更的通知》以來,相比原先年均只有個位數的線上合同簽訂實例,年內已有約300宗招標合同線上簽訂,增幅非常明顯,實行招標項目簽訂電子合同、合同履約跟蹤全流程電子化,便于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服務和監督。
四、切實減輕招投標交易成本
一是全面推進電子保函應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全面推行電子保函,實現保證金電子保函在線辦理、在線提交、在線核驗、在線申請理賠等服務功能。投標人通過電子保函平臺開具電子保函,提升辦理效率、操作便捷性、信息安全性和透明度。二是逐步降低保費。多次下調電子保函擔保費率,保函費率從6‰降至4‰;最低收費標準由500元/筆下調至200元/筆;并鼓勵招標人采用措施,減免投標企業投標保證金或差異化繳納投標保證金,切實減輕企業成本。三是定期清退保證金。加強對保證金的臺帳管理,對招標項目每筆保證金的收取情況均進行登記;并定期清查歷年沉淀保證金,持續多次發布《關于清退建設工程項目歷史沉淀投標保證金的通知》,告知提醒歷年沉淀保證金繳納人前來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
五、建立健全信用監管機制
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提升監管效能。一是建立信用評價管理制度,印發實施《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招標投標領域信用評價管理辦法》,明確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的職責,確定評價主體、評價方法、評價指標、信息發布、結果運用;積極探索“招投標+信用”監管模式,將市場主體信用運用到招投標領域,逐步構建事前信用承諾、事中分類監管、事后獎懲修復的新型監管體系。二是依托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對從事招投標活動的相關當事人進行信用評價,對不同行業不同領域統一開展信用評價。各相關部門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的信用評價功能,已對580余宗招標項目進行信用評價,初步形成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營造誠信守法的市場環境。三是強化招投標信用信息管理。信用湛江平臺與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開通全市市場主體信用檔案查詢接口、全國紅黑名單查詢接口以及合同簽訂、合同履約、信用承諾踐諾等信息接口,現已歸集我市52萬家社會主體信用基礎信息,從441個部門歸集信用信息5712萬條,全國范圍的嚴重失信企業數據2663萬條。
六、強化行政監督管理能力
一是打造智慧監管新模式,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智慧監管系統全面實現交易、服務、監管“三分離”,形成對項目、專家、交易主體“三個全方位”的智慧監管,實現交易全過程數字化、智慧化監管,有效提高公共資源交易防控各類風險能力。二是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加強對開標現場實地監管或通過智慧監管系統遠程監督,利用數字化技術實現交易項目全過程數字見證;對發現的現場開標及評標行為異常跡象、監測出的圍標串標異常線索等異常情況將會及時形成見證報告記錄,有效減輕監管成本。三是創建“一屏可視”監管功能。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開設“一屏可視”功能,將交易全流程辦理情況和各方履職情況實時公開,力助各方主體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提高招標投標工作效能。四是壓實行政人員監管職責,各相關部門分別厘清本行業工程招投標的監管工作職責、活動行為監管職責以及行政監督人員名單等監管資料,并向市有關部門報備,同時在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智慧監管系統開通監管賬號。五是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各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分別建立常態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明確主體責任,確定年度檢查任務、檢查重點和工作要求,通過重點檢查招投標活動的文件編制、公告發布、資格審查、開標、評標、定標等關鍵環節,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在全市各部門通力合作下,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領域的各方交易行為規范性明顯提升,投訴事項明顯減少,規范健康的招投標交易市場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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