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銀行已經發布說明,運行17年的營商環境(DoingBusiness)項目,將于2023年第三季度被宜商環境(BusinessEnablingEnvironment)項目替代。在全球經濟形勢影響下,我國經濟發展也面臨著高質量發展壓力,為更好地提升經濟主體的投資發展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國內大循環內部經濟的發展,構建和優化法治化宜商環境是關鍵性舉措。新時期宜商環境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內生動力,其優化必須以良好外部環境為依托。我國“十四五”規劃中貫穿始終的就是要建設一流宜商環境,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11次會議上強調了要努力打造若干高水平對外開放平臺。健全外商投資準入管理制度,繼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投資規則;積極穩妥地推進自由貿易港建設制度創新,深化國際合作提高開放水平,加強與周邊國家經貿領域政策交流與務實合作,構建公平競爭商業競爭環境。

  一、問題的提出

  世界銀行報告于2008年首次向我國提供國別報告,逐步引起了我國政府的注意,自2009年我國正式加入WTO以來,獲得了更多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政府的重視和認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15年12月31日發13號通知,確認了中國改善營商環境的行動,此后逐漸推行起來,而且成為優化我國營商環境的內生動力。2019年7月2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企業首次公開發行注冊制試點工作正式拉開序幕。習近平指出,新時代改革開放的過程中使得我國的制度建立具有一定獨特的特征,其中一點就是制度建設的分量很重?!盃I商環境”指標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與深遠歷史意義,在宏觀方面能夠為企業經營管理進行政策指導,在微觀方面能夠有助于增強企業競爭力,所以對于一國或者地區來說,創造優質的營商環境不僅關乎經濟發展質量與效益,更關乎社會和諧與穩定。我國始終將改善營商環境列為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之一,而優化營商環境目標則是十九大所倡導的“堅持以人為本”,體現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中央在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的基礎上,作出一系列帶有戰略性的新思想、新判斷,也是一個地區或國家核心競爭力形塑過程中的客觀體現,旨在通過完善政府管理方式來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經濟與社會協調持續發展。習近平強調,法治是最佳營商環境,各級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有效地增強了國家的綜合實力和國際地位。由于各經濟體的整體制度、文化背景、發展水平迥然相異,世界銀行以一套評估標準來判別各個經濟體的營商環境有一定局限性,2021年9月16日,決定停止營商環境報告和數據運營,探索新的方法。在這一背景下,如何參照營商環境影響因素,不斷提高宜商環境法治化和賦能經濟發展成為亟待解決的課題。

  二、宜商環境影響經濟發展的主要法治因素分析

  法治是現代市場經濟良好運行的重要保障,只有把依法治企真正落到實處,才有可能形成一個良性有序的市場秩序。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企業的利益訴求與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直接相關,所以必須遵守法律、法規。這需要政府出臺相應的規定來加以保證。必須用完備的法律規范市場主體的行為,維護中小微企業的合法權益,通過完善立法機制和健全配套制度建設,構建有效監管的長效機制和維護公平競爭經濟秩序,強化市場監管能力,保障市場競爭規則的高效運作。

  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采用系列調查問卷和實地走訪的形式進行資料收集。通過對這些調研結果的分析,得出若干結論。同時,也利用各種數據分析工具開展了實證研究工作。世界銀行所發布的《營商環境報告》中,對“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作出定義,即對市場、法律、政府與社會進行全面測度,分別對“軟”性、客觀性、多樣性三個方面進行了評價。近年來,伴隨著改革深化與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各地區持續出臺多項政策與措施來完善企業經營管理,增強產業競爭力,推動經濟發展,給營商環境帶來新視野。一方面,我國目前對“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界定,從理論上看還不一致,實踐中有些地方對于營商環境也有很多解釋,甚至產生了不同認識。另一方面,國務院在頒布《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前,一些省市就已著手研究和制定有關政策,比如北京和上海先后發布實施了《北京市完善現代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方案(試行)》。但這些大都限于某一方面,系統性不強。營商環境定義表現出復雜性、全域性和模塊化等特征,并且未就具體問題提出清晰的標準。為推進營商環境法治化,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發布的《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是其中一項重要舉措?!秲灮癄I商環境條例》在吸收世界銀行評價標準和國際通行做法的基礎上,嚴格規范了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各類違法行為。并出臺了《市場主體信息公示規則(試行)》在內的多項規章制度。這些舉措,切實推進政務公開進程。各地方政府紛紛展開對各種涉企“黑箱”的徹底清理和整頓。有的地區公開了行政審批事項,使公眾了解了辦事流程和時限,有的還實行了網上并聯審批,并在國內先行取消了中介服務收費項目。全國大部分省(區)制定了改善營商環境省級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及相應規范性文件。作為一種公共產品,法律制度為國家及各地政府所合法壟斷,也使得各地間形成一個較為穩定的市場規則體系。就宏觀而言,我國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就是如何切實地發揮市場主體的作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其中,最關鍵的是要建立健全公平競爭的規則。各地政府開創了“零跑動”“一業一證”“一證準營”的經驗,逐步開展了一系列的改革嘗試與試點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營商環境在實踐探索中不斷總結和升級,并形成了一整套中國特色現代法治理念和制度,對于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積極意義。這些都是宜商環境所應借鑒并在此基礎上深入發展的。

  三、法治化宜商環境賦能經濟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原因

  (一)重點領域法律法規不完善

  盡管許多地區營商環境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就地區而言,東部沿海省份整體表現較好,而中西部欠發達地區面臨著一定的難題。在國家立法層面有關經濟的法律法規存在滯后性,缺乏一套完整的配套實施細則,并且由于其相關解釋不能及時出臺,不能達到相關法律法規頒布實施后能夠及時有效適用。目前國內市場經濟正處在高質量發展階段,市場主體的活力需要進一步激發。一些地方現行政策及規定與國家出臺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規章制度不相符合,特別是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創業問題上缺少專門規定,甚至很多扶持政策并不包括小微企業,以至于在部分地區存在“大而全”的情況。此外,因為一些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機構設立了太多的行政事務職能,導致許多事情需要通過層層的報告才能夠獲得審批,這就給基層辦事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政務水平有待提升

  由于各地區審批事項與數量較多,造成項目執行過程繁雜煩瑣,影響了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加大了社會成本。此外,部分審批事項涉及稅收征管、環境保護、社會保障等工作,需經過一段時間才能辦結,審批效率低下,限制了企業活力的增強。另外,營商政務中服務監督的欠缺導致社會誠信體系的欠缺。有些地區還存在“官本位”觀念,群眾的需求得不到及時響應,致使某些公共服務不能滿足群眾不斷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

  (三)行政執法不規范

  在行政執法的過程中存在著較為嚴重的不規范現象,不但影響到政府的公信力,而且也大大損害到企業、市民等相關利益主體的正當權益。執法人員出現違法亂紀的行為屢禁不止,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執法時推諉扯皮,少數部門人員濫用職權任意插手司法,這都阻礙了依法行政,侵害了公民權益,同時也阻礙了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而當前長期存在的觀念誤區是“由誰來辦”“由誰來管”,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健全法治工作機制,加大執法力度,完善監管體系,加強監督檢查,保障法律制度的切實執行,為營造宜商環境法治化夯實基礎。

  (四)法治意識不強

  法治氛圍建設來源于法律信仰,離開了法律信仰就無法構建完備的法律體系。只有健全完整的法律體系,才是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的真正保障。這就要求人民必須自覺地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法治意識。事實上,有些地區部分群眾遇有爭議往往憑借經驗應對而不是依法而行,個別企業違法經營乃至違規生產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有的地方對于亂收費等熟視無睹。凡此種種,無不折射出我國法治建設中尚存在不少問題,妨礙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良性發展,均不利于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四、宜商環境法治化賦能經濟發展的實現路徑

  (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康有序的經濟秩序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也是政府對社會經濟事務依法治理的根本基礎。健全法治環境,有助于創造優質的宜商環境和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但是,當前市場主體數量正在快速增長,加大了企業的競爭壓力,對此,我國政府頒布了許多促進公平競爭的法律、法規,但是也面臨很多問題。在這些問題中,最重要的是如何處理好許可和審批的關系。首先要出臺相應的規范性文件,明確許可主體,賦予許可的法定權限;其次政府要加強監督,保護企業及群眾的合法權利不受到侵害;最后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職能以保證信息的公開和透明,切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公平公正。以制度規范為本,以法治為核心,所有這些均需以健全與完善法律政策體系為前提。故此,需要根據宜商環境項目新要求,針對性地對《營商環境條例》進行修改完善,當然,其他必要的法律法規亦需跟進。

  (二)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

  政府職能轉變不僅是當前中國經濟社會改革和發展進程中的一個重大課題,而且是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我國經濟體制經歷了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變,但也面臨社會需求結構變化的挑戰,因此,一并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體制改革是達到這一目的最為有效和直接的途徑。同時,也意味著要改變過去“重數量、輕質量”的政績觀,走高質量發展之路,在政府職能轉變過程中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三)規范行政執法,優化經濟發展環境

  為最大限度地提升法治化宜商環境,必須加強保障大中小企業及其經營者合法權益,嚴格規范行政執法。一是強化依法行政,增強依法決策的能力。只有將法治理念滲透到各項工作之中,才能更好地維護市場競爭秩序。此外,建立健全企業投訴受理、處理機制,及時化解因市場主體間訴求無法化解而引發的矛盾糾紛,還必須加強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二是嚴格市場監管,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改革和權力清單管理制度建設,給各類市場主體創造相對透明的投資環境,注重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公共服務水平。強化事后監管、落實部門責任、嚴把市場準入關、健全誠信體系。三是擴大網上辦理事項范圍,以達到方便、高效的目的。當前網上辦業務需要提升的是其服務的標準以及要創新服務方式?;诖?,還需要電子證照和互聯網相結合,運用信息化手段使人們足不出戶即可辦理涉企行政許可和稅務登記等。此外,要實現內外部監督的有效統一,構建以企業主體為主線、政府為輔力的監督機制,通過立法厘清各級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同時加重違法執法成本。

  (四)加強法治教育與宣傳,營造法治氛圍

  為營造法治宜商環境,加強社會整體法治意識,推進全民守法,全面普及法制教育,一是發揮領導干部“帶頭人”的作用?!皫ь^人”應當率先遵法、守法、用法,并且對其要求應更加嚴格、標準更高?!皫ь^人”應不斷強化應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樹立責任意識,推進主體責任落實,進而促進宜商環境法治化。二是要增強群眾法治觀念教育,培養正確的法治觀念,自覺捍衛國家利益以及社會安定、穩定。三是宣傳法律常識,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與層次。同時,更應重視公民道德養成和引導群眾養成良好道德風尚。在培養全民學法用法意識的同時,行政機關應以執法檢查來推進依法行政,司法機關應加強違法案件調查處理,確保司法公正。四是積極強化大中小企業法治文化的建設,在大中小企業經營管理決策層及管理層、執行層人員設置法治培訓制度,形成普法教育的經?;?、制度化,使企業員工知法、守法,遇到問題懂得用法。

  五、結語

  健康有序的宜商環境是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先決條件和根基。它決定了國民經濟運行的全過程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外部環境、內部機制等方面的約束。中國市場經濟取得高質量發展的必備條件一是政治制度好,二是法治秩序完善。與此同時,國際之間的競爭愈發激烈,因此,如何提高自身競爭力來應對越來越激烈的國際競爭就成為我們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在“宜商環境”替代“營商環境”的背景下,找準法治化宜商環境的切入點和著力點,構建法治化宜商環境,正是破解這一難題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當前我國宜商環境法治化建設中仍然有很多不足之處,這些問題的存在會對我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產生負效應影響,需要加強宜商環境法治化建設,以保障并促進中國經濟社會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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